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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江苏考区公告

2024-01-21

来源:转载:江苏省卫生人才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2号)规定,现将我省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与资格审核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应符合《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等考试相关法律法规。

二、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2024 年122日至202424日24时。考生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http://www.nmec.org.cn)考生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请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信息填报错误影响考试或医师注册等,后果由考生承担。逾期不予补报。

        22023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4年继续报考的须重新进行网上报名、提交试用期满一年的考核合格证明等报名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缴纳考试费的,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三、报名资格审核

        1. 报名材料上传。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在系统中按照《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附件1)上传所需报名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役军人及部队文职人员除外),上传材料图片须清晰完整;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必须与上传材料一致。请考生及时关注查看个人审核状态或系统内推送的消息通知。2023年已报考未通过的老考生再次报名时,因报名系统中已储存了原报名时上传的图片材料,故请务必及时更新上传《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内容(其他材料如有变化也要及时更新),并确保其中的信息准确无误。

        2.现场审核。考点线下现场审核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至202435日。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考点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报名材料提交要求(附件2)携带相关证件、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工作单位所辖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市报名考点通知。

        3.凡不具备报考资格,通过各种非法手段,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的考生,将按《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出具虚假证明的试用(或实习)机构,将移交相关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考试缴费

        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按照实践技能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和医学综合考试(二试)分段式缴纳考试费,不提供其他缴费途径。未成功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其报名无效。对于因个人原因缴费后不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退费。

        今年实践技能考试缴费时间初步定于3月下旬,医学综合考试(一试)缴费时间预计在6月下旬,具体缴费日期及收费标准请关注江苏省卫生人才网公众号(jsswsrcw)通知。

五、其他事项

        1. 考生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现场审核、报名材料上传、缴纳考试费的报名无效,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符合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短线医学专业加试要求的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相应加试项目。

        3.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报名时须填报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报名系统本人身份一栏中选择相应的“军人”身份,并填写相关的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官)证和军队学员证等号码。

        4.考生报名时应选择试用期医疗机构所在地区的考点,不得跨考点报名。

        5. 医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查询:

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http://www.nhc.gov.cn‍‍/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http://www.n‍atcm.gov.cn/

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nmec.org.cn‍‍/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nmec1985

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http://www.tcmtest.org.‍cn/

江苏省医学考试中心网址:http://www.jswsrc.com.cn/

江苏省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江苏省卫生人才网(jsswsrcw

附件:

1.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2.考生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3.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4.江苏考区各考点联系电话

江苏省医学考试中心

2024年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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