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31
来源:转载医学考试互助群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医疗机构及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1号)和《河北考区关于开展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冀医考办[2023]第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邯郸考点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一)2023年2月1日至2月15日24时(网址http://www.nmec.org.cn)逾期不予补报。
(二)考生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必须以原件拍照且清晰可见,放大之后必须清楚。报名期间考生可随时上传、修改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后上传功能关闭,逾期未上传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2022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2023年网上报名并资格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二、报考要求
《国家医学考试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相关链接:http://www.nmec.org.cn/Pag es / Articlelnfo -0-10769.html)
(一)凡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审核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将严格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二)报考执业医师,须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时间计算连续工作时间。专科学历毕业的须于2021年8月17日(含)前注册,中专学历毕业的于2018年8月17日(含)注册,方可报考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期间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需上传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三)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中报考临床和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在学历、专业、注册年限等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四)除军队医疗机构、三级甲等医院、各级疾控中心外,其他医疗机构均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注意是"副本",正本无效)。医疗机构如有变更信息,请将变更项同时上传。非现役军人在部队医院试用或执业的,须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或单位红头文件证明。
(五)《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仅考试当年有效。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的需上传《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满考核证明》,如执业地点涉及多个单位,须提供每个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带教老师资格证、执业证,每个单位1份(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签名章,缺一不可)。
(六)2022年毕业的应届生需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七)短线医学专业加试:报考执业医师的试用岗位必须是院前急救、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申请加试需上传《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及《公示证明》,2022年毕业的应届生不能参加短线医学专业加试。
(八)凡持中专学历报考者,须上传带有清晰完整钢印的毕业证书正面照及反面照,并同时上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网﹣"学历认证服务")。
(九)毕业证丢失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办的教育部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或"学历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三、资格审核
2023年实行线上审核与现场审核的方式。
审核流程:
1、2023年2月15日之前,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医疗机构的考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考生持所有报名材料(详见医考中心微信公众号-医学考试互助群)上交到所在辖区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及市直医疗机构。 2、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及医疗机构负责收取本辖区所有医疗机构(含市直)考生的报名材料分类整理并登记,于2月16日﹣17日,将考生的报名材料及登记表交至市医考中心(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临床能力培训中心105),进行资格审核。3、考区复审。
现役军人、部队文职人员和公卫考生选择省直考点报名并进行现场审核。
四、网上缴费
考试实行网上缴费,河北考区复审通过后即可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不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技能免考的考生无需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
因个人原因缴费后未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五、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2023年6月3日﹣6月14日(具体时间考生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二)医学综合考试:2023年8月18日﹣20日(具体时间考生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请邯郸考点考生及时联系辖区卫健局和相关医疗机构,随时关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公众号、河北省医学考试中心公众号、邯郸市卫健委官网、邯郸市医考中心公众号(医学考试互助群),了解考试信息。
2023年1月31日
邯郸市医考中心公众号(医学考试互助群)二维码
重试
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材料装订顺序(邯郸考点)
(一)毕业证原件;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的,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
(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需提交《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的原件。
(三)中专学历的考生,需提交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四)《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一份。必须标注考生联系电话号码
(五)《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机构公章(必须为鲜章)。
(七)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八)带教老师的“医师执业证”和“医师资格证”复印件,并加盖机构公章(必须为鲜章)。
(九)《诚信考试承诺书》。
(十)2022年毕业的应届生需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十一)参加院前急救、儿科专业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考生需上交《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一式两份),以及在单位公示栏公示的照片A4纸打印一并上交。
(十二)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须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注:各位考生需用 燕尾夹 将上述资料整理整齐上交!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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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 所学专业 |
| 医学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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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学历 年 月 |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证 件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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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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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机构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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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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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号 |
| 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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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起止 时 间 | ( )年( )月 至( )年( )月 | ||||||||||
主要试用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老 师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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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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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机构 考核意见 |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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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1.带教老师对考生从岗位胜任力(如: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2.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3.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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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学历 |
| 所学专业 |
| 取得学历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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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类别 |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证 件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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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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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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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号 |
| 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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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起止 时 间 | ( )年( )月 至( )年( )月 | |||||||||
主要工作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执 业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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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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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 考核意见 |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 | 1.带教老师对考生从岗位胜任力(如: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2.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3.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 年 月 日毕业于 学
校 专业。自 年 月起,在
单位试用,至 年 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医学综合笔试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理。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个人信息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
工 作 单 位 |
| 工作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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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试 内 容 | 院前急救 □ 儿科 □ | |||||
考生承诺 1. 本人自愿申请参加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 2. 本人获得医师资格后,限定在加试内容所对应岗位工作。 3. 通过加试获得的医师资格不作为加试专业范围之外的注册、执业资格依据。 4. 以上个人申报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5. 本人能够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考生签字: 日 期: | ||||||
单位审核: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 考点审核:
考点盖章:
经手人签字: | 考区审核:
考区盖章:
经手人签字:
|
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报名参加2023年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我已阅读并了解《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和2015年11月1日起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作弊入刑定罪的有关内容,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明、2023年度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申报表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2、保证服从考试管理部门的安排,接受考务工作人员依法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在考试过程中诚实守信,凭真实、准确、有效的本人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严守考场纪律,遵守考场规则。
5、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处理决定,接受处理。
6、联系电话:
承诺人(签名):
2023年 2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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